为了消除愤怒,南昌市男子多次故意毁坏他人财
中国通讯社《江西新闻》,谢梦日和通讯员聂涛报道:近日,南昌市南昌市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产为由,终结了被告国王故意毁坏财产的案件,判处其有期徒刑四个月。
据称,被告人王南昌(35岁)失业,他的家人住在南昌市西湖区101社区。
由于他住在一楼,国王在房子前做了一个露台,并打开门方便出入。
在2017年上半年,王被告发现汽车经常停在房门上,以防家庭进出。房子后面的登记套被压坏了,房子一楼的气氛恶化了。
为了报复,王先生反复使用手绘自动油漆喷涂两辆汽车的前后板和挡风玻璃,从而损坏了车板和涂漆表面。另外,重复第二层,以使安全门和家庭墙壁喷雾器“不要扔掉垃圾”,并使用牙签锁定两个家庭安全门上的锁。伤害他们。
确认后,受损资产价值达到1440元。
2017年8月16日,被告王被其家庭公安机关逮捕并审判。
根据审判,南昌市南昌市人民法院裁定,国王多次非法侵害他人财产,共计人民币1,440元。局势严重,其行为构成蓄意破坏财产罪。
被告国王认罪并真诚地认罪后,可以依法予以处罚。
结果,法院判处被告国王故意破坏财产,并在拘留期间判处他四个月徒刑。
